【行業新聞】解讀《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
日常生活中因為充電不規范,造成的充電起火事故屢有發生。專家介紹,電動車一旦發生失火,會在很短時間內產生超高溫度,伴隨以1m/s的速度快速上躥密布房間樓層毒氣,讓人無法逃生,極易造成人員傷亡。
根據過去幾年電動車起火事故,數據分析顯示,大部分的電動車起火,90%概率發生在充電過程中,事故場所大多數為電動車停置相對封閉環境中,在如樓道等。進一步導致逃生幾率降低。
根據國家應急救援部數據,自2009年以來,全國共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:73起,死亡355人。僅2011年北京市大興區舊官鎮,電動車私拉電線充電引發“4·25”火災,就造成18人重大死亡事故。同樣悲劇,也出現在了2017年浙江省臺州市玉環市“9·25”電動車上樓充電引發火災,造成11人死亡事故。 正是在這個情況下,國家公安部聯合應急救援部出臺了《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。該通知雖然出臺有一定時間,但是作為充電樁的同業,關注該通知,并解析的并不多。 這里嘗試從業界的角度做個簡單的解讀。 該通知從5點,分別從生產、銷售、使用、消防、機制角度做了說明。一、生產:
《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》(GB17661-2018)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。
- 各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,生產企業指導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生產企業監管。
- 對存在安全隱患生產企業,加大缺陷產品調查力度,督促企業履行召回義務。
- 加強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
- 追責機制:由認證機構依法對認證證書作出處理直至撤銷認證證書,由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責令停止生產并予以罰款,沒收違法所得;情節嚴重的,依法吊銷營業執照;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
二、銷售:
-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,強化對電動自行車批發市場、銷售門店以及銷售環節,經營場所的監督檢查力度,規范電子商務平臺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管理。
- 打擊銷售無證或偽造認證證書、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產品的違法行為。
- 整治電動自行車違規改裝問題,
- 嚴格依法查處自改裝原廠配件、外設蓄電池托架、拆除限速器等關鍵性組件、私自更換大功率蓄電池、將回收車輛配件以舊充新再次出售等行為。
三、使用:
- 各地應急管理部門、公安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,要落實安全管理責任,及時發現和制止電動自行車在公共區域違規停放、充電等行為。
- 勸導群眾按照規定為電動自行車登記上牌、主動報廢過渡期滿的超標電動自行車。
-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,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,鼓勵新建住宅小區同步設置具備定時充電、自動斷電、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電設施。
- 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“進樓入戶”“人車同屋”“飛線充電”等突出問題。
- 督促外賣、快遞企業站點設置集中充電場所,配置具有短路保護、自動報警等功能的安全充電裝置。
- 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、充電,占用、堵塞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的,依法清理搬離;
四、消防:
- 各地深入宣傳電動自行車安全停放、充電知識,普及初起火災撲救和逃生自救常識。
- 針對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的城中村、城鄉結合部、居民住宅區、出租屋集中區域等場所和快遞、外賣企業及其配送人員,大力開展警示性宣傳,曝光典型火災案例,張貼發放標語圖冊,引導群眾和快遞、外賣企業購買并安全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、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。
- 定期開展消防宣傳教育,制定應急預案并組織應急演練,增強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。
五、機制:
- 各地在當地黨委、政府統一領導下,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、銷售、使用情況管理
- 加強快遞、外賣企業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,有效減少火災事故發生。
- 建立健全信息共享、情況通報、聯合查處、案件移送機制,對發現的問題追根溯源、一查到底,加強全鏈條監管,實施協同監管,形成工作合力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