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行業新聞】濟南市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國企內部到2020年底電動汽車充電樁配建比例不低于10%
日前,市發展改革委、市國資委、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3部門聯合下發文件,加快推進單位內部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。三部門要求各級機關及其他公共機構、國有企業應統籌考慮單位和職工購買電動汽車需求,堅持市場化原則,在內部停車場加快配建相應比例充電設施,發揮示范帶頭作用,到2020年底,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規劃建設配備充電設施比例不低于10%。
原文如下:

市發展改革委、國資委、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等3部門聯合下發文件,加快推進單位內部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。 要求各級機關及其他公共機構、國有企業應統籌考慮單位和職工購買電動汽車需求,堅持市場化原則,在內部停車場加快配建相應比例充電設施,發揮示范帶頭作用,到2020 年底,新建和既有停車場要規劃建設配備充電設施比例不低于10%。
為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、國資委、國管局《關于加快單位內部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通知》(國能電力〔2017〕19 號)、濟南市政府辦公廳《關于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實施意見》(濟政辦發〔2020〕13 號)要求,我市充分發揮公共機構與國有企業示范帶頭作用,加快單位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,為公務用車和職工使用電動汽車創造有利環境。
要求各單位發揮責任主體作用,通過自建自營或服務外包的方式主動推進內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。市靜態交通集團發揮組織協調作用,引導有實力的充電設施運營企業與公共機構、國有企業等簽訂充電設施建設運營合作協議,促進單位內部充電設施的規模化、專業化與規范化發展。
建立健全單位充電設施安全管理,將充電設施納入單位安全管理責任體系,明確單位、充電設施工程建設承包商、充電設施運營服務商等各方的安全責任,建立完善的充電設施安全保障體系和監督機制,加強安全檢查,編制應急預案。完善單位內部充電設施消防與電氣等安全設計要求,規范建設施工與運行維護,全方位提升充電設施安全水平。積極 推廣充電設施產品責任保險與安全責任保險,發揮保險機制在完善充電安全保障體系中的積極作用。
要求各區縣、部門組織具備條件的公共機構與國有企業,編制單位內部充電設施建設計劃,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匯總市黨政機關建設計劃,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匯總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計劃,市國資委負責匯總所屬企業建設計劃,市教育局負責匯總學校、教育機構建設計劃,市文化和旅游局負責匯總所屬旅游景區建設計劃,各區縣負責匯總所屬公共機構和國有企業建設計劃。探索創新多方合作模式,形成一批可復制、可推廣的有益經驗,宣傳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政策措施及成效,營造有利發展的輿論氛圍。

